日期: 2025-03-15 01:14:17圖片:未知人氣: 5822 +
一個罪行累累的紙面服刑不法之徒被執行死刑,固然是次報正義的體現,但縈繞其間的警為舉報諸多質疑也應當逐一查實
因之前發生的瑣事結怨,2023年4月26日下午,何沒臨沂沂南縣王泉村的人平村民賀法田,攜帶?頭、紙面服刑單刃刀來到同村竇勤孝的次報田地西側,兩人發生口角并互毆,警為舉報賀將竇殘忍殺害。何沒
賀法田歸案后,人平供述和指認了作案所用單刃刀的紙面服刑藏匿位置,公安機關還查獲了其藏匿的次報手槍(非軍用)2支、子彈7發、警為舉報備用槍管3根。何沒其后,人平法院判處賀法田死刑。2025年2月14日,賀法田被執行死刑。
在我國刑罰體系中,死刑是最嚴厲的一種,這是對罪行最重者的最高懲罰。審視這起案件,賀法田因為兩家過往的沖突懷恨在心,最終將對方殺害,以其案件后果之嚴重、作案手段之殘忍,足見主觀惡性極大、社會危害極重,加之其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,落得如今下場實乃咎由自取、罪有應得。但正義的追問,還不能止步于此。
首先,悲劇為何沒能及時叫停?據新京報報道,竇勤孝生前曾多次向有關部門舉報賀法田“紙面服刑”的問題,并反映自己受到威脅以及擔心被報復的情況,單只是打給110報警平臺的電話就有16次。
按說,這些舉報并非空穴來風,已經拉響了刺耳的警報,可結果呢?如今兇手固然已經伏法,當初的諸多關鍵性舉報有沒有被忽略、有關部門有沒有采取有力措施,仍需要查個水落石出。
其次,“紙面服刑”為何陰魂未散?1987年6月,沂南法院曾以賀法田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但據報道,其只是在看守所呆了半年便安然無恙地回到了村里,并未進監獄服刑。
一個犯下故意殺人罪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的重刑犯,本應在羈押服刑中救贖罪惡,如果連監獄的大門都沒有進,那是何其不公。如果不是賀法田再次犯事,恐怕其當年犯罪的問題早被“抹平”。案發近40年,賀法田“紙面服刑”的情況才浮出水面,是何緣由導致調查姍姍來遲,還需要徹底查清。
再次,責任追究為何困難重重?據報道,臨沂中院在一審判決書中提到,2023年沂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出具的一份辦案說明記載:經多方查證,因當時辦案人員亡故或年老記憶不清等原因,未能查清賀法田未進監獄服刑的具體原因,未能查到監外執行的決定機關和相關文書。2023年6月沂南縣公安局一名領導向竇勤孝的女兒通報,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,證實了1987年賀法田被判刑后沒有入獄服刑的記錄,也沒有找到看守所釋放他的法律文件及記錄。
審視我國刑法、刑訴法、監獄法等法律,對罪犯服刑都有明確要求,就算緩刑減刑、保外就醫監外執行等,也有極為嚴格的規定,每一個程序步驟必須記錄在案,這也是最基本的常識。結果卻連重刑犯“逍遙法外”的一點痕跡都找不到,這又未免荒誕。
近年來,一些“紙面服刑”案陸續被曝光,不少辦案人員被嚴肅追責。有關部門也應順藤摸瓜,排除困難阻力,查清賀法田當年未入獄服刑的原因,該追責的追責,不能一筆糊涂賬輕易了事。
正義的身上,決不能疑云密布。一個罪行累累的不法之徒被執行死刑,固然是正義的體現,但縈繞其間的諸多質疑也應當逐一查實,給公眾一個信服的答案。也唯有如此,才能亡羊補牢,避免更多悲劇重演。
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柳宇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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